47家金融机构开展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泰安日报 2019-03-19 09:07 大字

本报3月18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姜彦龙)近日,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组织全市47家金融机构,参加在光彩大市场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向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常识、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活动现场搭建了50余个展台,各家机构通过设置展板、发放资料、播放短片等宣传方式,重点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8项基本权利以及与人民币、征信、反洗钱、支付结算、证券、保险等相关的金融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与自身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理咨询700余人次。

据悉,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以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普及防范电信诈骗、远离非法集资和非法贷款、个人信息保护等为主要内容,聚焦金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提升其金融规划意识和家庭风险管理能力。“我们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契机,向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让消费者增强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更加安全的金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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