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泰安日报 2019-03-04 09:43 大字

2018年,泰安日报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大大提高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这每一份收获的背后,都凝聚着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条战线通讯员的心血,他们为泰安日报社各媒体提供了大批有针对性、可读性的新闻稿件。为激励广大通讯员采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本社决定评选2018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被《泰安日报》《泰山晚报》采用300件以上稿件(含照片)的县市区、矿业集团新闻中心(科),均可被评为新闻报道先进单位。

二、每年用稿总量在10件以上者,可申报参评“优秀通讯员”奖。报社根据申报情况,评出2018年度优秀通讯员一、二、三等奖。

三、注意事项:(1)参评表格由报社统一制作,参评人员可登录中华泰山网( www.my0538.com)首页下载填写。(2)联合署名按人数平均折算。(3)200字以内的简明新闻2件折算1件。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矿业集团的通讯员将发稿统计表报送各自县市区、矿业集团新闻中心(科),由县市区、矿业集团新闻中心(科)初评后统一报给本社编委办公室(电子邮件)复核定评。

2.省属以上和市直部门、驻泰部队的通讯员,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直接将发稿统计表报本社编委办公室(电子邮件),或者由最泰安全媒体中心初评后,报编委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评。

六、优秀通讯员表彰暨2019年度通讯员培训会议拟于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泰安日报社编委办公室:8289606

传真:8289601

电子邮箱:828960199@163.com

泰安日报社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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