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变“禁塑”势在必行

泰安日报 2019-02-28 08:49 大字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近日,《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发布,方案宣布海南自今年起分种类逐步推进全面“禁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规定实施以来,各个省份所做的基本上是“限塑”,海南这一次强调的是禁止。(央视新闻)

在“白色污染”形势严峻的当下,海南出台“禁塑令”无疑开了个好头。由“限塑”变“禁塑”,原因在于“限塑”效果有限。自2008年起,全国实施“限塑令”,海南省也进入“限塑”阶段。不过,“限塑”以后的海南,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仍然居高不下。据统计,海南省每年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约12万吨,其中省内产量约6.5万吨。岛内各大商超皆售卖塑料袋,农贸市场的商贩为了竞争、揽客,甚至直接提供免费塑料袋。

放眼全国,情况也基本如此。一方面是塑料袋成本低廉,又给人们以极大的方便,消费者长期形成的使用习惯难以改变,商家为生意所迫只能免费提供;另一方面是监管名存实亡。按规定,凡违反“限塑令”,可给予10000元以下罚款。但除了一开始以此威慑外,后来没见开过几张罚单,用之者众,政令便名存实亡。这也让“限塑令”历经10余年依然步履艰难。

不过,“禁塑令”实施效果仍需时间检验。说到底,海南“禁塑”能否成功的关键,一是对违反禁令的处罚能否到位;二是可降解塑料成本能否降低。所谓“禁塑”,禁的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而其替代品主要就是可降解塑料制品。如今,大型商超基本采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而小市场、小商贩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原因就在于成本低。据悉,目前生物降解塑料袋成本是传统塑料袋的2至3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可降解塑料制品成本,“禁塑令”效果恐怕不容乐观。降成本是一种市场化治理方式,也是有效治理措施之一,一方面可从生产技术、材料等角度深入研究,降低可降解塑料制品成本;另一方面,也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来实现。同时,还要通过严格的法规和执法来处罚违规行为。目前,海南的处罚措施怎么定?处罚力度又如何?这些都有待观察。虽然严格处罚与主动降成本缺一不可,但鉴于市场之手的力量之大,降成本效果或许更明显。

“限塑”变“禁塑”,海南在全国先行一步,期待海南的探索与实践能为其他地方提供更多易操作、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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