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告

泰安日报 2018-12-24 15:44 大字

马素雅(身份证号37090219901126122X),因你未签收单位邮寄送达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于2018年12月17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告。

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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