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安全从小事做起 燃气灶具判废年限为8年 市民要注意及时更换

泰安日报 2018-12-21 16:38 大字

本报12月2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小敏 崔倩 张建)随着天气转冷,市民大都有将门窗紧闭的习惯,一旦燃气发生泄漏,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对此,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市民普及燃气设备的规范操作。

据工作人员介绍,燃气设备必须有自动熄火安全保护装置。燃气具燃烧时,火焰应呈蓝色,不应有离焰、脱火等不正常燃烧现象。在使用燃气灶具时一定要打开窗户及抽油烟机,使空气流通。燃气胶管两端一定要用管卡固定,胶管使用年限为2年,市民应及时检查,如有裂痕、裂口、起泡、损伤,要定期更换。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穿墙、橱柜等阻挡物,建议使用不锈钢超柔波纹管,用完灶具先关闭灶前阀再关闭灶具阀。

此外,燃气灶不能“超期服役”,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市民应注意及时更换,超期使用的灶具燃烧不完全,排出的废气对人体有害。使用燃气壁挂炉时,应仔细检查水压,如出现采暖系统水压频繁降低,壁挂炉自身没有漏水现象,设备也在正常运转,则可能是采暖系统有漏点,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发觉有臭味或异常现象,说明热水器或燃气管道漏气,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勿动电器,杜绝明火,关闭燃气阀门,并开窗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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