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法院审理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泰安日报 2018-12-12 14:33 大字

本报12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小敏)近日,岱岳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某等8人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岱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岱岳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以来,以被告人马某某为首的8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岱岳区角峪镇辖区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马某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逐渐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社会各界群众及当事人亲属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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