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仲裁办作客“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 在县市区设立仲裁分会让群众少跑腿
■市仲裁办主要负责同志于锋接听热线电话。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摄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11日上午,市仲裁办主要负责同志于锋一行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现场接听12345热线,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仲裁一裁终局、县市区设立分会、仲裁解决纠纷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主持人问,请详细介绍一下仲裁所实行的一裁终局制度。
于锋介绍,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一经仲裁机构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裁终局制度包含“一事不再理”,裁决作出后,除《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作出后,即对当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法院也应当执行。
在县市区设立分会让群众少跑腿
有市民咨询,泰安仲裁委在县市区设立了分会,想了解一下分会的具体情况。
党组成员、副主任金飞介绍,仲裁分会是泰安仲裁委将仲裁工作网络体系向县市区扩展延伸,为实现“把仲裁设在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少跑腿”而设立的分支机构。
目前,各县市区仲裁分会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2017年分会共办理案件113件,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60%;今年上半年,分会共办理案件169件,占全委立案总数的60.8%。通过设立分会,促进了群众对仲裁的了解,确保了仲裁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实现“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困”的目的。
仲裁委受理二手商品房买卖纠纷
有市民咨询,其居住的楼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双方仅签了二手房买卖协议,现产生纠纷,请问仲裁委能给处理吗?
副主任刘月永介绍,泰安仲裁委经常遇到关于二手房买卖的来电咨询,目前已开展了这项业务,对于没有商品房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有原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可以请求仲裁委认可交易合同效力,待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时,由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仲裁委确认二手房交易合同效力,其作用就是确定了双方交易秩序,从法律上认可了合法性,等于让双方吃上了“定心丸”,子女的入学入托也有了合法的凭证。此外,仲裁委不能办理小产权房交易合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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