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2019年起 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本报12月3日讯(通讯员 赵晓燕)为确保岱岳区医疗保险护理制度健康运转,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岱岳区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护理保险试行阶段,资金筹资渠道主要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渠道解决,具体标准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个人缴费(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元。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参保人员经评估鉴定后符合条件的,自鉴定通过之日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下一步岱岳区社保局将按照规定,按照时间进度,积极开展工作,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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