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卫计委作客“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 医疗纠纷可向医调委申请调解

泰安日报 2018-10-17 14:49 大字

■市卫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倪庆宾接听热线电话。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徐文莉 摄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徐文莉

16日上午,市卫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倪庆宾一行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现场接听12345热线,就市民比较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医疗纠纷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医改破解“以药补医”机制

有市民问:“以前家里有些常用的药品,便宜又有效果,为什么现在却买不到了?随着医改加快推进,为何老百姓看病花费没有明显减少呢?”

倪庆宾解答,近年来,个别药品因为原材料成本上涨或厂家生产供应问题,造成药品价格上涨或供应不及时等现象,市卫计委正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卫计委《短缺药品监测方案》等要求,及时了解短缺药品信息,加强与生产及流通企业沟通,努力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另外,根据公立医院体现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个别辅助用药、营养药等不符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要求,医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本医院的药品目录。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倪庆宾回复,实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了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但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即诊疗、护理、手术、床位、中医等收费价格会有所提升。因此,对于医院来说,改革是调整了整个医疗收入的结构,使医院彻底告别了“以药养医”,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医生回归看病角色。对于老百姓来说,如果患者得的是内科疾病,治疗用药较多,治疗花费会相应减少。而有些外科疾病,用药相对较少,但需要手术或其他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治疗方法较多,所以治疗会出现费用降低不明显甚至会较之前有所上升的情况。

医疗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

有市民咨询:“我母亲正在医院进行治疗,但我怀疑治疗方案有问题,该怎么维权?”

倪庆宾说,市政府于2017年10月27日出台了新修订的《泰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寻求解决。

目前,泰安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医责险。加入医责险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经济补偿、赔偿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索赔金额在1万元至15万元的,应选择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索赔金额在15万元(含)以上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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