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采暖期 11月10日开始
本报9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贾风城)近日,记者从泰山城区热力公司了解到,今冬采暖期自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采暖价格不变,居民住宅仍为23元/平方米(130天)。城区热力收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5日。
据介绍,今年3月份停暖后,城区热力各辖区便提前开展新的供暖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各项供热检修工作全部完成。自9月中旬开始,热力公司将陆续对各供热系统进行调试,各小区注水打压工作全面展开,确保今冬供热准时、高质、安全、稳定。
根据泰价格发[2015]54号文件要求,今冬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为23元/平方米(13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30天),采暖期结束后按照文件要求统一进行结算。实施热计量小区的居民客户,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文件要求的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热费收取仍采用预收的方式:客户在10月1日至11月5日的规定时间内,持缴费信息卡,到泰安银行各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平台、支付宝缴费平台(仅限于已分户改造的持缴费卡客户)或到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服务大厅(适用于所有客户),一次性预交采暖期130天的全额热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全部缴清采暖费的客户,城区热力公司将按时进行开栓供暖。11月5日后,未按时缴清热费的客户,城区热力公司将按交费先后顺序和服务承诺安排供暖,但不保证11月10日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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