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财政补助每年提高40元

泰安日报 2018-08-09 10:01 大字

本报8月8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隆德)今年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6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待遇与缴费相挂钩,重点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据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部分,补助标准较上年增长40元,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的保障水平。

截至6月底,全市共拨付补助资金12.5亿元,确保了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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