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四楼盘项目未取得预售证 市民凭相关购房手续可进行投诉举报

齐鲁晚报 2018-08-08 04:36 大字

本报泰安8月7日讯(记者宁博)近日,泰安市房产管理局发布行政执法公示,经泰安市房产监察大队查实,泰安美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南关大街98号的御景苑项目、泰安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龙潭路与泮河大街交汇处东行200米路南的龙湖·公园里项目除4#、6#以外的楼盘、泰安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振兴街与金牛山路交汇处,北到岱岳实验小学西校,南到振兴街,西到振华路,东临金牛山路的鎏源项目和山东泰山盛世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岱岳区灵山大街泮河公园南侧的开元盛世·和园三期项目均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条规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相关项目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现提醒广大购房者,上述所涉及项目因未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切勿购买其房屋,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等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保障。如有购房者签订了上述四个项目的购房协议并交付了定金或房款,请凭相关购房手续向泰安市房产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泰安市房产监察大队将依法对其违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举报电话为0538-829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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