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颐博康复医院 被定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泰安日报 2018-08-07 09:38 大字

本报8月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王磊)近日,泰山区人社局公布2018年度第一批泰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泰安颐博康复医院被确定为泰山区首批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和医疗专户定点单位。

泰安颐博康复医院院长刘汝卫告诉记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长期医疗护理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泰山区作为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试点区,参加泰山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泰山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连续卧床已达30天以上,且预期持续卧床3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以医疗护理为主要指征,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以下称《评定量表》)评定低于50分(含50分),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医疗护理保险待遇。

刘汝卫告诉记者,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条件的申请人(或合法代理人)需携带既往病历、《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向泰安颐博康复医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泰安市泰山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医院接到申请后将申报材料报具体承办的商保公司,商保公司会同医院组织专家按照标准进行初步评估,并建档上报泰山区社保局审核。泰山区社保局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日期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建床后享受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有效期为一年。

据悉,符合标准的泰山区职工或退休人员,来颐博康复医院住院符合医疗专护的,每天每床最高170元,其中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符合机构护理的,每天每床最高60元,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承担15%;符合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天每床日40元,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承担15%。床日总费用是指统筹范围内费用总额,含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超标床位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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