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声明书

山东法制报 2018-07-17 18:58 大字

兹有泰山区财源办事处中七里居民小区1号楼3单元6层01号房产一套,面积92.3平方米,储藏室一间整体出售。经过卖主买主慎重考虑,双方于6月12日自愿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承诺不论以后房价如何变动,双方均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绝不反悔。如有反悔自愿承担针对该房产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声明人:

卖方:聂明  刘春燕

买方:冯伟  李杰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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