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 被定为泰山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泰安日报 2018-07-10 10:32 大字

本报7月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磊)为探索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保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87号)精神,泰山区被确定为泰安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其中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被确定为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和医疗专户定点单位。不仅会为老人子女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还会增加护理院的服务项目,让老人在这里能安享晚年。

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董事长罗文昌告诉记者,社会长期护理保险通过统一筹集资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对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护理费用补偿,化解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风险,分担养老护理费用,有利于实现家庭养老社会化、专业化,是政府为我国不断增长的长寿群体和体弱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支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基础上构建的第六项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从过去的家庭护理、家庭养老开始走向家庭与社会共同提供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极大地减轻了失能失智人员家庭护理的经济负担和压力。同时减少老年人因慢性病过多占用医院床位、过多占用医疗服务资源,缓解了医保基金不合理的支出。通过严格制定失能评估、护理分级标准和流程,依据护理依赖性实现了分类保障、精准护理,通过医养结合实现了医疗护理和社会服务的有机整合。

罗文昌告诉表示,护理保险在泰山区推行,对很多老人和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福音。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作为一家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老年机构,被确定为泰山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后,只要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或退休人员,来长城老年护理院居住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专护业务、长期护理保险机构护理业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业务。来护理院住院的老人,符合医疗专护的,每天每床最高结算170元,其中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符合机构护理的,每天每床最高结算60元,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承担15%;符合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天每床日40元,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承担15%。床日总费用是指统筹范围内费用总额,含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超标床位费除外。

据悉,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是按照国家关于加快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经泰安市卫生局和民政局批准设立,旨在为身患疾病而又缺人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护理院即不同于一般的养老机构,又与普通医院有所区别,是泰安市一家集医院和养老院为一体、医养结合为特色的老年人综合型服务机构,是社会组织5A级单位、泰山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批复500张床位,一期开放床位200张,拥有医护人员90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22人,设老年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重症监护及药剂、检验、影像科,辅设阅览、棋牌、茶社、亲情聊天等活动室。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环境舒适,管理规范。

据悉,自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于2015年10月份正式运营至今,泰安长城老年护理院一直秉承“替子女尽孝,帮家庭分忧,为社会作贡献”的办院宗旨,遵循“让老人安心、舒心,让子女省心、放心”的服务理念,以优质和精准的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及精心的生活照料、暖心的心理抚慰,赢得了老人和家属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奠定了为长护险服务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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