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法院推行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制度

大众日报 2018-06-30 05:58 大字

□记者刘涛通讯员艾宪冬报道

本报泰安讯6月22日上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推行的“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一审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工作情况。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8日制定出台《关于实施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的意见》,自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推行“以当事人选择管辖”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

该《意见》赋予当事人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选择管辖基层法院的权利。自2018年6月1日起,在不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规定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进行选择,既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泰安市辖区其他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新闻推荐

泰安市编制完成《泰安岱岳西部新城概念规划》推动形成山水城融合的田园组团城市

近日,由泰安市规划局会同岱岳区政府,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与泰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泰安岱岳西部新...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