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石头阵”抢车位 一男子被罚500元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建 文/图
5月25日3版刊发“民生调查”稿件《自己方便了 别人难停车》
日前,有市民反映,有人在奈河东路摆放石头等杂物私占公共停车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停车。《泰安日报》于5月25日3版刊发“民生调查”稿件《自己方便了 别人难停车》,对此进行了报道。随后,交警城东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该路段停车秩序进行整治,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一名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近日,记者再次走访相关路段,发现私占停车位的情况已经得到改善。
日前,记者在奈河东路下河桥至十二连桥路段看到,在道路一侧的公共停车位上,有人通过摆放石块、拴起绳子等方式私占公共停车位,尤其是到了夜间,这种情况更为突出。
对此情况,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民警通过查找附近路段监控,发现了一名用石头占停车位的男子。监控画面中显示,近日的一天下午,在奈河东路十二连桥往北20米的位置,这名男子为占用停车位,通过放置石头的方式设置路障。
随后,民警找到该名男子杨某,得知其为岱岳区范镇大沟头村人。他对自己占用车位、设置停车障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山东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男子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结合创城有关要求,交警城东大队已向辖区沿街商铺发放《文明交通、你我参与——致泰安城区沿街单位、商铺业主的一封信》。记者看到,信中明确写道:“任何沿街单位、商铺业主不得在已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安装车位锁、摆放锥筒或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物品占用停车位。”
近日,记者再次来到奈河东路下河桥至十二连桥路段走访。记者看到,这段道路上有近20个公共停车位处于闲置状态,此前停车位上摆放的石头、轮胎、拴起的绳子等杂物都已经不见了,公共停车位可以正常使用。“真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整治效果会这么好。”市民王先生说,公共停车位就应该由大家共同使用,希望这种情况能继续保持下去。
交警城东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停车规范,不能私自侵占公共停车位,设置停车障碍。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希望广大市民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奈河东路公共停车位上之前摆放的石头等杂物都已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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