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成公害 需要依法来叫停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文 赵坤/图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据《新京报》)
“亲,帮我家孩子投个票吧!”“麻烦给我们家×××投个票,一人可投3票哦”……你的朋友圈是否也被孩子父母的各种“求投票”刷屏?在这一背景下,浙江省教育部门发文叫停网络投票活动,其针对性和指向性显而易见。那么,网络投票活动究竟有哪些危害?叫停网络投票需如何发力?
网络投票成“朋友圈公害”之一
如今,在各种各样的网络投票活动中,家长为了给自家孩子“拉票”,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动员所有能动员的亲朋好友加入“刷票”大军。为此,许多本来对此不感兴趣的人都不堪其扰,可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参与其中。在人际网络的影响之下,网络投票活动渐渐像电脑病毒一样四处扩散,以至于成了最令人头疼的“朋友圈公害”之一。
网络投票的初衷,本来是为了发扬民主,让各种评优活动变得更加公开透明。然而,由于网络技术的局限性,这种活动很快就蜕变成“拉票能力”的竞争,从最初的人托人拉票,逐渐升级换代为专业刷票。而评选出真正优秀学生的初衷,也很快被无度膨胀的拉票湮灭,变成“拼人脉”“拼面子”“拼手段”的无聊竞赛,不仅助长了弄虚作假的歪风,背离了公平公正评选的良好初衷,也让评选结果严重缩水,以致社会公信力大打折扣。
事实上,被各种利益诉求“深度开发”的朋友圈投票,其“槽点”已不仅仅是引发人际关系的焦虑,更陷入利益绑架甚至是法律漩涡之中,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等多种风险。网络投票乱象频出所带来的最大危害,不是干扰了谁的“朋友圈”,而是这种扭曲的评优形式,必然会对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价值观养成造成损害。
叫停网络投票是必要纠偏
显然,浙江叫停涉及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是必要纠偏。这不仅还朋友圈以清静,而且有助于正确引导和保护孩子,改变那些追求虚荣的家长的观念。更重要的是,整治网络投票乱象,可以让评优活动回归其正面本质,让教育领域的风气正本清源。另外,对于网络投票滋生的灰色利益链条也是一种间接治理,当网络投票需求减少,这种灰色链条就会受到遏制。
不是所有的评价、评选都一定要通过投票来完成,也不是说只有投票一种方式才能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朋友圈投票,表面看是网络投票技术在利用中的失控,实质未尝不是教育思维和观念的一种异化。一些学校热衷于搞投票活动,除了评选这一种目的,更夹杂着包括但不限于用投票来进行自我营销的动机,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和孩子的荣誉评价,也变成了一种手段。
就此而言,固然需要有更多地方的教育部门对于变味的校园网络投票及时亮明态度,也有必要由此审视一下某种教育理念的偏差,才能让针对学生的荣誉评选真正变得纯粹起来。
杜绝网络投票根本在法律支撑
《通知》规定,除了要求各学校在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还提出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鼓励学校和幼儿园引导家长和学生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但是,该《通知》只是一般性文件,并不是法规。假如有机构顶风作案,那么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查处?
也就是说,指望一纸《通知》彻底叫停网络投票不太现实。要想彻底叫停这类网络投票,则需要依法严格治理。目前,似乎可依据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因为网络投票一般会公布孩子照片及其个人信息,有可能涉及孩子隐私,影响孩子安全。譬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只有依法规范、治理涉及学生的网络投票活动,监管者才有底气,对被监管对象才有震慑力。还需要指出的是,鉴于网络投票评选大多是全国性活动,能否全国统一采取措施值得思考。
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还在立法过程中,能不能把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纳入该条例进行规范管理,值得讨论。坦率地说,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投票活动泛滥成灾,原因之一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类活动该不该管、怎么管,法律缺乏明确说法。
新华网:叫停校园网络投票,让荣誉评选更纯粹。
中国青年报:严管网络投票,受益的不仅是“朋友圈”。
凤凰网:校园本来就应是一方净土,荣誉评价不容掺水。
@布达佩斯:网络投票建立于熟人社交圈之上,学生的荣誉交由朋友圈来决定,最终就是依靠家长的人脉和投入程度,这实际上已经偏离了评比的真实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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