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认定、监测有了新办法
本报5月13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丙寅)近日,市农业局根据泰安市新时代农业发展情况,对现行的《泰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办法》和《泰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印发。
据了解,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工作采用评审制,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对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帮助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低碳环保型企业以及特殊行业的企业,规模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其中,蔬菜、果品、茶叶、坚果加工企业及农、林、牧、渔业种苗繁育企业,规模标准减半执行。同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运行监测。重点监测企业的运行情况以及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增收、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情况。对监测中存在问题需进行整改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后由企业提出复查申请,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市农业局进行抽查。
新闻推荐
泰安市与北京邮电大学签署合作协议 携手打造科研教育产业化基地
本报5月1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王军)9日下午,市政府与北京邮电大学举行校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希信,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乔建永出席仪式并致辞。李希信在致辞时指出,此次...
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