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 无房者可提取支付房租

泰安日报 2018-05-08 10:28 大字
 

本报5月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租房消费,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据了解,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的,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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