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利用远程视频 审结一起跨国离婚案
本报5月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小敏)近日,泰安市中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离婚上诉案件。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在上诉席上并未出现上诉人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台电脑。
据了解,该案上诉人王某(一审被告)与被上诉人陈某(一审原告)经人介绍结识,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王某常年在国外打工,夫妻之间缺少交流,感情破裂,陈某向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由于王某在迪拜打工,回国应诉成本较高,一审时未到庭应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夫妻感情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未支持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双方矛盾没有得到真正化解,随后王某提出上诉。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矛盾化解,市中院受理案件后,同意进行远程视频庭审。考虑到时差问题,承办法官安排法官助理与当事人提前进行沟通,确定开庭时间。开庭当天,法官助理通过聊天软件与上诉人开启远程视频,并与法庭终端显示设备连接,将传输过来的实时画面清晰地显示在法庭大屏幕上。法庭通过高清摄像头和话筒将采集的声像同步传输到上诉人电脑,顺利实现“隔空对话”。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调解,整个庭审活动紧凑高效,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方便。
据介绍,远程视频庭审是市中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大举措,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中院不断创新,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远程视频庭审、建成启用减刑假释远程办案平台,为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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