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起公积金提取 需提供I类账户借记卡
本报4月2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自5月2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要提供I类账户借记卡。
据悉,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结算平台”。目前,“跨行支付”业务无法进行持卡人信息校验,无法进行及时结算,对便捷、安全地为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造成了风险。为保障广大住房公积金安全及时到账,自5月2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要提供工、农、中、建、交、兴业、泰安银行的Ⅰ类账户借记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当前,银行账户分为Ⅰ类账户(传统在柜面上开设的账户)、Ⅱ类账户(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的账户)、Ⅲ类账户(主要用于快捷支付的账户,比如“闪付”“免密支付”等)三种类型。Ⅱ类账户的单日最高交易额不超过1万元,Ⅲ类账户户内余额不超过1000元,Ⅰ类账户目前未出台具体限额。如果公积金提取额度在相应银行账户的范围之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如果提取金额或者余额超出范围,由于系统无法识别银行卡账户类型,所以无法成功办理转账业务,会影响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资金正常到账。“为了确保市民能够快捷安全地提取公积金,所以要求市民提供Ⅰ类账户借记卡。”工作人员说。
新闻推荐
本报4月2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陶园园)今天下午,全市“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对假日旅游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成丽主持会...
泰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泰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