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办业务学习讨论会
本报4月3日讯(通讯员 吴强)2017年以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新政密集出台或正式实施。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研究政策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了业务学习讨论会活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领导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十大新政策等进行了解读。
本次学习讨论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许多政策理论知识,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同时,采取边解读边讨论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根据新政策要求,结合交易实际,安排了工作任务。大家表示,要严格按照新政策要求,深入透彻地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交易工作。一是关于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可以提供带二维码复印件的问题。要把好项目受理关,审验招标资料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再带已录入信息库资料证件的原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工程(市政和园林工程)设计的招投标只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三是按照国家要求,加强与各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对接,下力气开发完善网络系统,尽快实现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四是在部室网上业务工作流转中,找准衔接点,进一步强化网络运行功能,实现全流程、全覆盖、无缝隙的电子化交易工作。五是加强业务培训,由业务骨干制作新政策解读课件,加强对新修改的《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肃认真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对5个标准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细致地学习研究,积极向招标代理机构推广,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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