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救援 值得泰山借鉴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黄山今年将启动有偿救援,对违规逃票私入或不听劝阻擅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求救的游客,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据《人民日报》)
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治社会,政府对管理范畴内的危难,负有绝对的免费救助义务。而对于擅闯禁区遇险的任性驴友,虽然应当救助,但涉事者也应承担民事乃至刑事等法律责任,其救援费用自然也不能全部由公共财政或者景区买单。对此,《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有偿救援的实施势必会从源头倒逼驴友少些任性的冒险。从这一层面来说,有偿救援机制值得泰山借鉴。当然,我们在借鉴有偿救援这一做法时,还要平衡好景区和遇险者正当权益。只要驴友遇险,无论其是否属于违规探险,是否拒绝有偿救援,均应先行采取救助行动,严禁先见钱后办事,讨价还价。事后再综合评判驴友的过错程度,对其施加罚款,或者向其追偿合理的救援费用。这种“两笔账分开算”的做法,既体现了生命至上理念,又提高了任性冒险成本。进而让驴友理智慎重,多些对大自然、生命、规则的敬畏,少些不负责任的随意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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