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期间开车上高速泰安一驾驶员被罚1000元
本报泰安1月30日讯(记者张伟通讯员王磊)近日,泰安一男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违规开车上高速,被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查处,并对该男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下午,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带领辅警在泰安南检查过往车辆时,公安网发出指令,称鲁JC***的车主驾驶证存在异常。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部署警力对该车进行布控,在该车驶出收费站时将其拦截。
随后,民警例行检查,但驾驶员却始终拿不出驾驶证,而这类情况下的驾驶员往往声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果不其然,驾驶员称自己驾驶证忘记带在身上。
民警将其带到警务室,并通过该车的违章信息发现,驾驶员刘某某在2016年8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泰安交警城东大队查处,现在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再驾驶机动车。
最后,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刘某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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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泰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