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内两次酒驾 以身试法再被查
1月9日晚,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在泰山大街与迎胜路路口设卡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22时20分许,民警发现不远处一辆由西向东的车辆行驶异常,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与该车驾驶人交谈时,发现该驾驶人脸颊绯红,身上散发出酒味,疑似酒驾,便立即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经初步检测,该驾驶人呼吸酒精含量为139mg/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谁知在核实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曾于2017年12月29 日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查处过,此次再犯已属于二次酒驾,没想到才短短10 天,便再次上演同样一幕。当晚,陈某与朋友在万达广场附近喝完酒后,非但不吸取第一次的教训,反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驾车前往高新区办事,殊不知违法行为终究难逃恢恢法网。【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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