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见成效 中央、省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全部办结
□记者曹儒峰通讯员魏云芹报道
本报泰安讯1月10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泰安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和全市环保对上争取资金等有关情况。
2017年是泰安环保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泰安市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大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力度:中央、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接近整改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2820台,基本实现燃煤小锅炉清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6809家;43台燃煤机组、18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禁养区内6467家畜禽养殖场户全部依法关闭搬迁。
去年,泰安的天更蓝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时间明显推迟,次数明显减少。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泰安市认真落实《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市动员,联防联控。2017年,泰安市PM2.5、PM10、SO2平均浓度与2015年比,分别改善20.0%、19.5%、39.0%;NO2平均浓度为39μg/m3,与2015年持平。蓝天白云258天,同比增加21天。前三季度获得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732万元。
加强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和保障。2017年,泰安市环保局科学谋划,环保专项资金争取取得较大突破,申请中央及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以上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国家补助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等共计20341万元;积极推动申报的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被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唯一的项目上报,并获得专项资金预算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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