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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法院兵分多路、强力执行欠款1730万,一人刚出酒店就被拘

齐鲁晚报 2017-12-23 17:37 大字

本报泰安12月21日讯(见习记者王坤宁博)12月21日6点,岱岳区法院门口警车一字排开,警灯闪烁,12名法院执行干警乘坐3辆警车,前往多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可能藏匿的地点,开展集中拘留行动。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田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被执行人李某,法院2015年9月29日进行了审理,2015年11月26日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手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协助执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执行干警介绍,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李某予以拘传一次,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经侦查,我们将李某的行动位置锁定在万达嘉华酒店。但李某没有使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我们无法确定房间。负责蹲守的干警发现李某的商务车在酒店楼下停着,我们断定李某一定会出现。当李某从酒店走出,走到车附近时,我们随即亮明身份将其拘留。”在万达嘉华酒店门口,参与拘留行动的执行干警向记者介绍,被执行人李某此案执行标的1730万元。

岱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邓建强表示,提高财产案件的执行率,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后,岱岳区法院执行工作将突出重点、紧抓难点,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任务。

据介绍,岱岳区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执行金秋利剑”等专项执行行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逃避债务、抗拒、妨碍和干扰执行的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拘留、拘传760余人次,按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11件次,罚款2件次16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600余件次,150余起案件当事人因迫于失信的压力而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岱岳区法院院长高广权介绍,为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挥部,重大执行活动,由指挥部统一组织调配,切实担负起“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责任。区法院根据岱岳区实际,内部整合资源,外部联动推进,全面提升优化利于执行的社会环境,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签定“基本解决执行难”责任状,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路线图、时间表,任务目标上墙,挂图作战,实行执行进度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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