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峪龙佳苑社区再起冲突,民警来协调哪个物业管?双方冲突何时消

齐鲁晚报 2017-12-05 13:50 大字

本报泰安12月3日讯(见习记者吴海峰)本报在11月30日报道过一篇《交720元车管费,回小区还得抢车位》,徐家楼街道峪龙佳苑社区业主开车回家,物业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行车证,双方发生争执。12月1日,双方再次发生冲突。

1日下午3点左右,峪龙佳苑社区业主集体再次聚集到小区门口。小区外车辆越来越多,业主与该小区物业各执一词,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协调。

家住27号楼的王先生说:“当初买房时与开发商对车位问题进行过咨询,开发商方表示车位不需要业主个人花钱租或者购买,小区内车位随便停放,如今搬进小区一年,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车辆管理费,我们不能接受。”

“原来门口的双向车道因小区征收车辆管理费时加装了道闸,变成了单向车道,进出非常不方便。交纳车辆管理费后,物业并未在小区内画车位,和以前一样还是随便停放。现在没有协调好,物业公司方面已经把道闸放下,安排人员守大门,不允许没有缴纳车辆管理费的业主车辆进出。物业方面现在威胁我们,今日下午,业主300余人去找物业质疑车辆管理费的事,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物业公司方面态度非常强硬。”在现场刘先生说。

业主李女士介绍,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写着物业公司为阳光物业公司,但现在实际的物业公司为美意物业公司,业主交物业费都是交给阳光物业,业主收费的单据上也显示为阳光物业公司。联系阳光物业公司,那边给出的答复为本小区不属于阳光物业公司管理。

派出所民警来到了现场,在现场调查情况后表示,合同内物业公司与实际物业公司不符造成业主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由签合同方进行承担,合同不是美意物业公司签的,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和相关法律,在更换物业公司前,听从现在物业公司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为小区停车费,之前因为入住率低,小区后面几个楼没有竣工,才一直没有收取。一直有周围附近居民到小区内随意停放车,对小区安全产生隐患。收取费用后,会向业主发放蓝牙,没有蓝牙的车辆无法进入,周围的小区车辆不能再进来停放,保障了业主安全。现在有40多户业主缴纳了费用,还有100多户业主没有缴纳。有几名业主把门口的道闸损坏,已向警方反应追责赔偿。

物业公司还表示,现在希望对费用有疑问的业主,能够集中意见,选出代表进行协调,物业公司方面承诺,收取费用后会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外来车辆无法进入,在小区内出现剐蹭情况会通过监控追责,由于小区现在有300余个车位,只有一百多辆车,车辆暂时没有饱和,在以后车辆饱和时会在小区内规划车位,再通过抓阄等方式给业主固定车位。

几名小区内业主说道,“小区车辆早已经饱和,平时停车谁先回来谁就能抢到车位,没有车位的只能停在小区道路上。如果物业公司把车位规划给个人,可以进行协商,不然就要求更换物业公司或者申请业主自治。”

直到晚七点左右,在民警的协调下,物业公司方面抬起了道闸,放小区业主车辆进入。

3日下午,小区业主易女士说,物业公司在2日下午拆除了小区内的监控,业主将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已做好走法律程序的准备。物业公司说表示,不是拆除监控,是去安装监控,因为原来小区内监控不够完善,并且希望能够业主派出代表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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