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司法局 建立“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泰安日报 2020-07-22 08:21 大字

本报7月21日讯(通讯员 张长青)近日,肥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接待大厅里前来咨询的群众接连不断。肥城“148”法律服务专线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解答每一个问题咨询,做好记录登记,并按照他们的需求进行了分派受理。

为优化法治环境,提升公共法律中心窗口服务水平,肥城市司法局按照肥城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建立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展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服务的良好窗口形象。

设立“接诉即办”工作平台

以肥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服务平台,以“148”法律服务专线为载体,设立肥城市司法局“接诉即办”工作平台,受理企业法律服务诉求;明确“接诉即办”工作平台的分工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依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关具体服务事项。

健全“接诉即办”工作流程

“接诉即办”工作平台接到涉企法律服务诉求后,由“148”法律服务专线窗口负责登记相关诉求信息。对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范围内服务事项,要第一时间予以受理,提供解答、咨询、受理服务;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如需办理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等具体业务,由首问负责人员第一时间指引、介绍到相关业务窗口或科室、处、所、中心。对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后,引导当事人到具有相关法定职责的部门进行办理。

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到中心咨询办理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项,首先受到询问的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解答咨询,不得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

工作台账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日对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服务的当事人进行分类登记,对予以受理的法律服务事项,建立工作服务台账,并及时整理归档。

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来电、来访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应认真听取。如需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应做到一次性告知明白、清楚。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服务申请即时办结。

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同时每月抽查部分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电话、邮件或上门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主要征求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政治处负责受理并成立工作小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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