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 机关先行 8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本报5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巢晶)公共机构节能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国民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通过持续开展“四节”(节水、节电、节气、节油)活动,发挥“地球一小时”“世界水日”“无车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的规模化效应,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节能意识深入人心。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实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积极推先树优,累计8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其中,肥城市三农文广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已改造完成,2019年1月起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行,预期节能率达27%;泰安英雄山中学与天津海天方圆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的天然气供热锅炉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合同期限20年,2019年开始执行,节能率达20%。此外,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强化日常用电用水及办公耗材监管,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市政中心去年更换LED筒灯1500余个,预期节电28.5万度,节能率达55%。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已建立起3500余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通过建立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定点定期定企业回收机制,构建了集中管理、规范高效、全程可追溯的一体化回收网络。截至目前,泰安市指定的三家废旧资源回收企业累计回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产生的废旧电子产品1.2万余件,废旧办公桌椅、文件柜等3500余件,废旧金属3.5吨,纸制品218吨。同时,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为引领,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站点,以点带面,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机构节能体制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探索能耗定额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能源资源管理。尤其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确保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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