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泰好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
●个体工商户登记服务指南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一、项目名称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二、受理主体
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泰安高新区、宁阳县、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受理地点
泰山区各街道镇及试点社区村便民服务大厅审批窗口;
岱岳区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审批窗口;
新泰市各乡镇市场监管所;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窗口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东平县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或便民服务中心;
泰安高新区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四、申请材料:
开业登记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明(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3、泰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4、泰安市多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书;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登记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及经营者身份证明。
2、非本人办理的需要提报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变更名称的,通过网上自主申报变更名称(通过后打印名称变更承诺书和告知书)或者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涉及前置许可的)。变更住所的,应提交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除家庭经营的个体户可以变更为另一个家庭成员外,一般不允许变更经营者;变更需提交经营者姓名、身份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原纸质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销登记: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及经营者身份证明;
2、不是本人办理的需要提报委托代理人证明;
3、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咨询电话:
泰山区:0538-8629528
岱岳区:0538-8568249
新泰市:0538-7251687
肥城市:0538-3232616
宁阳县:0538-5637705
东平县:0538-2856082
泰安高新区:0538-8938715
办理流程等其他个体工商户登记服务信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审批至简 服务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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