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提升金融争议解决服务水准 当好银企之间维系商业信用的“润滑剂”
本报12月31日讯(通讯员 李坤)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仲裁是银企纠纷重要解决方式之一,是银企之间维系商业信用的“润滑剂”。
日前,肥城市某化工企业与泰安市某股份制银行签署了调解协议,对2300多万元的企业贷款进行分期付款,两年内还清,仲裁庭依据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制作了调解书。被申请人这几年与这家银行建立了良好互信的合作关系,企业信誉度高,只是最近货款回收慢,影响了企业及时还贷,如果一次性支付偿还贷款,企业马上面临系统性危机,直接影响到征信和下一步继续合作。经过仲裁庭积极做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濒临资金链断裂的银企关系,通过“分期付款协议仲裁确认”的办法,确保了银行资金安全,仲裁修复了企业差点受损的商业信用。
“让银企双方有充分沟通对话机会,银行给予企业一定宽限期,缓解一次性还款压力,又鼓励企业主动、及时拿出诚意,达成最佳处理方案,提前避免其征信受损,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该案首席仲裁员李可贵介绍“分期付款仲裁确认”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效作用。
近年来,泰安仲裁委充分发挥仲裁优势的实际,将金融仲裁作为制度推行和优化服务的行业主攻领域,积极参与金融领域治理。及时关注金融业态运行和工作动态,建立企业共建联系点制度,多次举办金融仲裁培训班,为金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企业提供防范经营风险,针对个案纠纷寻找银企最佳仲裁处置方案。
泰安仲裁委联合市银行、保险、典当3家行业协会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探讨建立纠纷化解裁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进银行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中心、保险仲裁中心、典当业仲裁中心和地方金融组织仲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对接,深入金融机构推介仲裁制度。2019年以来,已受理某股份制银行、市属地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单位的仲裁案件329余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44%,标的额4.95亿元,占总标的额的48%,切实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提升金融争议解决服务水准,泰安仲裁委还优化办案流程,实施金融仲裁绿色通道,从立案、送达、审理,结案期限等环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完善,突出体现金融仲裁“专业、权威、和谐、便捷、高效”的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金融案件当事人的争议解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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