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 4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本报10月3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秦承娇 通讯员 泰纪风)为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市纪委公开曝光近期查处的4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岱岳区范镇倪庄村违规加价销售惠农化肥问题。2017年,该村村“两委”擅自决定将上级下拨的惠农化肥每袋加价10元销售给群众,多收取的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倪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肥城市边院镇雨前村漏报村民小麦种植面积问题。2016年至2018年,边院镇雨前村不认真负责,漏报符合申报小麦种植补贴条件的16户村民的小麦种植面积,三年合计144.75亩,损害了群众利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于宪忠,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冯如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阳县葛石镇教育学区、石集小学对整治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工作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该学区党总支书记、主任王根银,石集小学校长陈明、党支部书记顾学军对教师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不认真,未及时发现石集小学个别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问题,2019年3月被省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王根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明和顾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平县斑鸠店镇北枣园村村委委员、计生主任王中芬违规扣留村民独生子女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王中芬违规扣留7名村民独生子女费,共计1040元。王中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辞去计生主任职务。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是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有的是克扣截留群众补贴资金问题,都是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虽然有的涉及数额不大,但这些行为都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性质严重,必须严肃惩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践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纪律意识,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加大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重点查纠新问题,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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