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获批 第2件“集体商标”

泰安日报 2018-09-05 09:59 大字

本报9月4日讯(通讯员 段峥 周超)近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传来喜讯,肥城市边院镇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申请的“边院”(工业用盐;岩盐)集体商标顺利获批,这也是肥城市继“肥城市有机蔬菜协会”之后的第2件集体商标。

据了解,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它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特点,可以壮大集体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弥补企业规模较小的不足,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近年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辖区产业集群特色,把实施品牌创塑工程作为带动发展现代农业、助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大力扶持农业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争创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面推动泰安市品牌自主化、特色化、产业化、高端化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商标5862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46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集体商标2件,被评为“山东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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