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正审判强化司法公开 把普法融入司法审判活动全过程
近年来,泰安法院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不断探索普法新形式、新方法,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强化司法公开等措施,把普法工作融入司法审判活动全过程,弘扬法治精神,让法律如阳光般温暖每个角落,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本报记者刘涛
本报通讯员胡冰凝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2018年11月28日,东平县法院对一起因抢夺客车方向盘引发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全省首次以该罪名判决此类案件。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20余人受邀旁听了庭审。宣判后,东平县法院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山东卫视等10余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
“法院对案件的裁判是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法院审判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普法过程。为教育广大群众,将法制宣传教育最大化,我们选取典型案件,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并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面。”泰安中院副院长李成涛说。
近年来,泰安法院把法庭作为普法主战场,将司法办案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把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教育资源,努力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打造成普法课堂,在立案、送达、调解、执行等各环节,充分释法明理,宣讲基本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法院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案件开庭信息,方便群众选择案件旁听,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法律文书上网公开,用生动真实的庭审现场和规范透明的裁判文书普及法律,弘扬法治。今年1-4月,全市法院开展网络庭审直播730余场次,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5147份。
与此同时,泰安法院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围绕群众热议和关注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回应社会关切,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防范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成普法主力军
“在学习生活中,大家知道哪些情形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该如何保护自己吗?”前不久,全国模范法官、泰安中院刑三庭副庭长范红艳在泰山外国语学校为该校初中部500余名学生作了题为《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制报告。作为法制副校长的她,每到开学季就奔波于泰安各个学校之间,结合青少年安全教育问题,为学生们上法制教育课。
夫妻吵架闹离婚,如何调解?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小孩抚养问题如何处理?面对家庭暴力怎样维权……这些与妇联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联系密切,又令人头疼的家庭纠纷该如何处理?泰安中院民一庭法官张晓丹在给全市妇联维权干部、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培训班授课时一一给出了答案。
近年来,泰安法院牢固树立普法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法官作为普法主力军作用,组建法官宣讲团,同时组建青年普法志愿服务队,把35岁以下干警纳入普法队伍,根据审判专业划分普法工作区块,深入街道、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全市法院24名法官受聘担任大、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为了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聚人心、更富有成效,宣讲团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施策,量身定制法治套餐,有针对性地准备普法内容,受到社会各界欢迎。2018年全市法院共开展普法活动350余场次,普法对象超6万人次。
打造“指尖上”的普法阵地
除传统普法方式外,泰安法院紧紧把握新时期新闻传播规律,大力推动信息化、互联网与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度融合,灵活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
两级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打造“指尖上”的普法宣传阵地。前不久,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除在传统纸质、电视媒体上进行了报道,泰安中院还在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了案件信息,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易、腾讯等主流网络媒体累计转载相关报道150余次,累计阅读200多万次,新浪微博平台相关博文达500余条,累计阅读量约120万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此外,泰安法院还组织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以全新的视角,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泰安中院拍摄的执行微电影《104枚公章》、东平县法院反映家事审判工作的微电影《合欢树下》获全省法院优秀微电影奖,肥城市法院拍摄的《没有诚信何谈共赢》在全省首届“平安山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中获得电视公益广告类三等奖。
一场场生动真实的庭审直播,一堂堂生动活泼的法律课堂,一个个法律宣传阵地逐渐搭建,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让法律由纸上的文字变成现实中的法,并逐步走进群众心中,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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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