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聚会喝到深夜次日酒驾自砸饭碗
半岛记者尹彦鑫报道
本报2月1日讯1月31日上午,城阳中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自卸大货车疾驰而来,涉嫌超速,随即将其拦下。驾驶员下车后,民警闻到了浓浓的酒味。经过酒精测试,驾驶员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据了解,驾驶员陈某某50岁,山东东平人,从事大货车司机工作。据称,1月30日晚,由于所属公司的年终聚会,陈某某一直喝到深夜。次日上午陈某某在酒未消的情况下驾车上路,被民警查获。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驾驶员陈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B证也将降为C证,以后将无法驾驶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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