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屡教不改再次无证酒驾被查获

山东法制报 2018-07-17 18:56 大字

6月19日晚9时许,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220国道银山镇西旺大堤附近执勤时,一辆红色小型货车由220国道驶入西旺大堤后被执勤民警拦下,在对其检查时,驾驶员郭某神色慌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同时,执勤民警闻到郭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其间,坐在副驾驶自称郭某妻子的一名女子一直干扰民警的工作,妄图帮郭某逃避处罚。民警只好先将其劝离后,将郭某带至警车上进行测试,最终,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 毫克。据郭某交代,自己平时就爱喝酒,每天都得喝两口,这次去平阴县拉木头,中午在快餐店吃饭时喝了几两白酒,本想着到了晚上应该没事了,没想到快到家了被查获。据执勤民警介绍,在对郭某调查时发现,其于 2017年11月因酒后及无证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过一次,没想到郭某毫不悔改,再次被查获。郭某因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刘  衡  李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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