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消防通报两起火灾 提醒市民安全用火用电

泰安日报 2018-04-10 11:24 大字
 

本报4月9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建)工人在进行电焊操作时,不慎引发火灾;居民在厨房做饭时,用火不当导致起火。近日,泰安消防通报两起火灾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4月3日8时50分许,岱岳区阳光和墅3期工地28号楼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泰安消防特勤一中队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已无明火。据了解,起火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1层、地上5层,为多层住宅建筑,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当日8时许,电焊工刘某在阳光和墅3期工地28号楼东南角1层和2层之间的墙面上用电焊机焊接钢架,在焊接最南侧的槽钢时,电焊火花引燃下方堆放的建筑垃圾,过火面积约8平方米。对此,岱岳区消防大队拟对该工程施工单位进行“顶格处罚”(属于从重处罚的一种形态),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并向其主管单位进行通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不仅工人在电焊操作时会引发火灾,居民在家中用火不当,同样会引发火情。3月31日18时02分,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作战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东平县王村一民房着火,无人员被困。当日18时24分许,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着火位置为这处民房的厨房。消防官兵迅速对明火进行了扑救。据了解,这户居民因用火不当,引发了此次火灾,由于扑救及时,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的财产损失。东平县消防大队已对这户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王村相关负责人加强村居隐患排查和村民安全用火用电宣传教育。

春季天干物燥,泰安消防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在家中还是外出游玩,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避免类似火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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