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设立环资法庭 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

泰安日报 2020-06-13 08:31 大字

本报6月12日讯(通讯员 侯传蒙 张文慧)6月5日是第49个“国际环境日”,当天,东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东平湖畔成立。同时,该法院与山东政法学院签订了《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

据悉,东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为泰安市首个环境资源法庭,法庭启用后,将集中管辖全县的环资民事案件,进一步推动环资审判专业化、精细化,并借助院机关和其他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有效解决了集中管辖与便民诉讼之间的矛盾。坚持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东平县人民法院与山东政法学院签订协议,双方将在科学研究、业务培训、社会服务、教学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举办学术会议,编辑出版研究成果,并积极组织社会法律服务项目,推进科研成果的培育、转化与推广应用,不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东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特别是被确定为环资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后,东平县人民法院准确把握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深入推进改革,成立环境资源法庭,研究出台刑事、民事、行政环资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环资保护多元治理机制,设立泰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东平县人民法院与山东政法学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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