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依法破解一起执行难案件 被执行人写下悔过书
“法官,我确实做错了!再给我个机会,我马上让老婆把钱送过来……”就在进入拘留所时,被执行人衡某对执行法官说道。
被执行人衡某系陈某某等人申请执行其劳务合同纠纷7案的被执行人,涉及执行标的共计16万余元。在这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衡某从最开始的接听电话敷衍应付到后来拒接电话“躲猫猫”,法院多次传唤均未果,可谓是极其不配合。
就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一筹莫展之际,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称衡某在某茶楼有股份。经执行法官核实,衡某已于案件执行期间私自将股份以55000元价格转让他人,但该转让款并未交至法院,也未交付申请执行人,而是挪作它用。之后申请人又举报衡某将在国庆期间在绿然大酒店举办婚礼。
“传唤又不来,转让股份得到的钱也不还款,现在居然还要在高档酒店办婚礼,马上再次传唤他……”接完电话后,执行法官气愤地讲道。
“衡某,请你立即到射洪县人民法院接受询问,否则将会于国庆婚礼期间将你现场传唤带走,你未经允许擅自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法官助理当即用12368热线向被执行人衡某发送信息。
在接到第二次督促短信后,衡某迫于压力于9月24日下午来到法院接受询问,并现场缴纳了4万元执行款。钱虽交了一部分,可衡某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对执行法官的劝解置若罔闻,也无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当即,射洪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就在进拘留所后,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最终,在衡某书写了悔过书并让其妻子代为履行11万余元案款,且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拘留。
(陈敏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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