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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坎上小学有偿补课问题被教育厅通报

自贡日报 2017-07-28 15:01 大字

7月27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八起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6年10月开始,四川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就是否存在有偿补课、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强调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曝光通报,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从2016年10月至12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对部分市(州)此类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以及教育厅日常舆情监测和群众反映的情况看,有的中小学校、教师对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仍然屡禁不止。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对八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一)南充市安平中学有偿补课问题。

2016年10月至12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在专项督查中,通过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访谈学生家长等方式了解到,南充市3.33%的学生表示存在违规补课问题,8.33%的家长表示参加了学校教师组织的收费补课。电话抽查嘉陵区安平中学时,学生家长反映在职艺体教师存在违规补课现象。南充市责成嘉陵区教育局对违规补课的安平中学教师进行了约谈,清退违规经费8500元,对学校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从2016年12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集中检查3次,共受理各类信访13件,核查处理13件,清退违规经费14.5万元。

(二)自贡市自井区塘坎上小学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1月16日,网络舆情监测显示,有家长发帖反映自贡塘坎上小学教师私设小课堂,强制学生补课。教育厅责成自贡市教育局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该校一名教师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情况属实,由于制止及时,该教师还未向补课学生收费。学校责令该教师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年内评优评先、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达州市第一中学有偿补课问题。

据群众反映,2016年,达州市第一中学初三年级周六补课,高一年级周日补课,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周末、寒暑假补课,并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补课费。达州市教育局责成达州市第一中学校立即纠正违规补课行为,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的名义收取补课费,由市教育局纪委对年级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资阳市安岳县实验中学有偿补课问题。

2016年12月4日,资阳市安岳县实验中学由家长委员会组织收取早、晚自习及补课费500元/生/期。资阳市教体局要求学校教师不得领取家长委员会发放的双休日劳动报酬,由家长委员会向学生进行全额退款;对学校领导、年级主任进行诫勉约谈,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通报批评。

(五)巴中市平昌县元山中学有偿补课问题。

2015年6月底,元山中学组织高三年级补课复习,高三年级组向参与补课复习的学生,每人收取105元补课费用,实际收取267名学生补课费28035元。2016年10月至12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专项督查发现,巴中市平昌县教科体局对此事处理过轻,达不到治理乱收费、乱补课的效果。目前,巴中市教育局已责成元山中学对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违规收取费用予以清退,责成元山中学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给予元山中学通报批评。(六)遂宁市三所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2016年10月至12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在专项督查中发现,遂宁市射洪县洋溪中学学生教辅材料自愿认购单上无学生家长签字,射洪县太和一小和船山区高升实验小学1-2年级征订教辅作为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个别班级超出“一教一辅"规定征订助学读物。遂宁市教育局对有关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六)遂宁市三所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2016年10月至12月,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在专项督查中发现,遂宁市射洪县洋溪中学学生教辅材料自愿认购单上无学生家长签字,射洪县太和一小和船山区高升实验小学1-2年级征订教辅作为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个别班级超出“一教一辅"规定征订助学读物。遂宁市教育局对有关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七)广安市邻水县鼎屏学校校讯通收费问题。

2017年5月22日,舆情监测发现网上有题为“看看邻水县某学校如何违法乱纪,挣学生黑钱的"贴子。经查,反映鼎屏小学教师收受“校讯通"劳务费的问题属实,教师收受“校讯通"劳务费共23880元。至5月24日,相关教师已将劳务费全部清退。邻水县教科体局纪委对收受“校讯通"劳务费的教师进行约谈,对该校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取消以上人员2017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责令其分别向学校和县教科体局纪委书面检讨。

(八)眉山市洪雅县一教师违规补课问题。

舆情监测发现,网上有发帖举报眉山洪雅花溪小学一教师暑假补课40天,每位学生收取2500元补课费。经查,该校二年级教师董某有违规补课行为。参与补课的学生有3人,补课时间为整个暑期,家长已缴费2人,每人2500元,1人未缴费。董某得知被举报后,已于7月17日停止补课,并全额清退所收费用。县教育体育局责成花溪小学解除与该教师的劳动关系,责成花溪小学校长向县教育体育局作出深刻检讨,取消花溪小学和该校校长年度评优资格,年终考核降级降档。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暴露出有的中小学校、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不敢动真碰硬。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扎实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持续用力推进专项治理,真正把有偿补课、乱收费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治彻底、治断根。(四川在线 记者 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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