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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作证”驾驶员被刑拘

绵阳日报 2013-07-02 22:50 大字

本报讯 6月30日,一辆电三轮撞死一名过路的行人,肇事司机面对交警的盘问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在铁证面前,司机最终承认撞人。昨(1)日,肇事司机罗某被刑事拘留。

事发当日傍晚6时许,驾驶员罗某驾驶一辆电三轮从高水方向朝平政方向行驶,途经涪江二桥跃进北路段人行道时,看到一名行人正在前方行走,罗某想避开行人,但是此时,行人也看见冲过来的三轮车,也在躲避。不幸,车与人躲避的方向一致,过快的车速让罗某无法再次做出反应,三轮车撞上行人。

行人当场倒地不省人事。事故发生后,有群众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伤者被送到医院抢救,无奈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罗某被带回交警大队调查。面对盘问,他百般狡辩称,事故发生前,行人已经倒在地上,自己的三轮车只是轻微碾了一下,不是行人致死的根本原因。交警调取监控,监控的画面一清二楚:在电三轮冲过来的一瞬间,行人还在躲避危险,结果没躲过才发生悲剧。

面对证据,罗某无话可说,承认了自己驾驶电三轮车撞死人的事实。经查,罗某今年55岁,射洪县人,在绵阳打工。死者今年58岁,绵阳本地人。肇事车辆无任何手续也无保险。

目前,罗某已被刑事拘留。

(阳军 马明 本报记者 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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