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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统计出炉 产品质量问题占一半快递电信仍是热点

四川日报 2012-08-03 18: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佳)8月1日,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统计情况,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415件,较去年同比下降18.58%,解决投诉14026件,解决率97.30%。

上半年消费投诉中,质量类投诉所占比例最大,达7832件,占投诉总量54.33%;快递服务投诉214件,占邮政业服务投诉的82%;电信服务投诉达1528件,占总投诉量的10.60%,位于所有商品和服务投诉类的第三位,仍是投诉热点。

人格尊严类投诉是上半年商品和服务投诉中新的增长点,共计71件,虽仅占投诉总量的0.49%,但比去年同期增长77.5%。“以前,消费者将目光主要聚集在商品和服务本身,在受到消费歧视、不尊重言行时,往往忍气吞声。”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消费者注重自我消费尊严的维护,反映出消费者维权意识在提高。

记者发现,上半年全省食品安全投诉为546件,同比下降46.73%。消费专家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不容忽视,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共同保障好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

【案例点击】

手机在快递途中丢失

中学生邹某于2月在荣县某快递公司,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一部价值2780元的手机寄给湖南省的朋友,时至3月上旬对方仍未收到手机。经查询,手机已在途中丢失,快递公司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未保价投递物品最多获得资费金额26元的3倍以内赔偿。双方就赔偿额度多次协商未果,邹某于3月20日向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快递公司赔偿1000元。

消费专家认为,一方面快递行业要不断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另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制度上保障消费者在快递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通讯公司虚假宣传“赠话费”

消费者周先生到射洪县消委会投诉称,1月20日收到某通讯公司短信“用户于本月交费10-20元,即可获得赠送话费10-20元”,周先生于15日交了20元费用,而该公司未按短信承诺赠送话费20元,说是从1月20日起开展活动,交费时间不在此活动范围内。经调查了解,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公司所指的时间应包括当月的所有时间,其赠送话费的宣传活动涉嫌虚假误导。根据相关规定,通讯公司双倍返还消费者话费40元。

消费专家呼吁,广大消费者要主动积极维权,通讯企业要加强自律,监管部门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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