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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遭遇变卦 法律援助解忧

四川法制报 2016-11-24 10:10 大字

近日,蓬溪县群力乡年轻妇女小云带着儿子来到天福司法所,希望能够得到法律援助。

原来,几年前小云与李某相识结婚,婚后不久生育一子。今年初,丈夫李某坦白自己有外遇并提出离婚请求,小云挽留无果同意离婚,但希望把在结婚时公婆交与他们使用的一块宅基地使用权由自己和儿子享有。李某在与其父母协商后,同意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一块宅基地赠与给小云,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约定“赠与人自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全部产权无偿赠与给儿媳及孙子,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小云同其公婆一起到公证部门办理了公证书。随后,双方离婚。可当小云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要求其公婆协助时,其公婆反悔了,只愿将宅基地赠与给自己的孙子。

无奈之下,小云找司法部门帮助。司法干部通过审查,其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安排人进行调查取证,将李某父母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认定赠与合同有效。庭审前,法官主持双方调解,李某父母最终同意原赠与协议内容并协助办理使用权转移登记。 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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