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佘学军 苟熙海)3月14日,蓬溪县工商质监局、消委会协调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
据了解,每年“3·15”蓬溪县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识辨假能力。今年该县则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倡导“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引导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呼吁社会各有关方面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活动现场,共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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