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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治并举 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

四川法制报 2015-11-06 23:48 大字

局党委书记、局长昝中国(右二)向市民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丹林(右)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纪实

苟译之 文/图

开展普法宣传,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的有效手段。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遂宁市国土资源系统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及市依法治市办对“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六五”普法。

五年来,全系统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全社会国土资源法治观念得到不断增强,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规划

强化领导 保障落实

遂宁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使系统内普法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六五”普法启动伊始,市、区、县局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及职能科(股)室,落实了专门普法经费。各局均研究制订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评奖惩。对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台账、资料全面进行收集、归档,采取专人管理。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普法动态,不断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领导小组还依据规划定期组织研究普法工作进度,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普法任务,做到了领导落实、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保障有力。

抓实施

四项举措 取得实效

遂宁国土资源系统着力抓好主要对象学法用法、重点内容学习宣传、“法律七进”平台活动、法治文化建设四个方面,来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六五”普法中,系统内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普法体系和制度,来强化主要普法对象的重点普法内容。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普法制,市、县(区)局党委(组)利用中心学习组、会前、个人自学等形式,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并在系统内落实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经常性的组织宪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新一届中央领导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等法规和理论学习。二是干部职工普法学法制,2011年以来,该局每年举办的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班,均针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需要,集中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本系统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市、县(区)和有条件的乡镇国土所,还为干部职工配备了电脑,利用网络及时了解国家方针政策和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三是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制,重点坚持以“以案学法”形式,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精髓的学习,凡是局内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组织全局在科室执法人员集体讨论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程序、处罚内容、处罚方式等,通过对案件的讨论,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涉及该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坚持集体吸取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规范今后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反腐倡廉的法制宣传,每年在系统内部开展多次纪检工作联席会议,拒腐防变、反腐倡廉能力不断增强。

不断以增强全民守法,社会法治宣传为着力点,以“法律七进”为平台,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使国土法律法规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普法问题,该局印发了《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将“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内涵不断深入,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设工地、进寺庙教堂、进网络世界,积极宣传与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

该系统每年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专题活动,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街头、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手机等新兴媒体、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和产业功能区建立法制宣传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基层宣传法律,使国土资源法治文化随时随地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五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工作,共设立街头宣传点50余个,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举办大型网络法制竞赛宣传2次,10余万人次参与。通过标语、报刊、手机、新闻媒体宣传900余条,组织普法培训2200余人次。特别是系统内举办普法活动影响力较深远的如:2011年5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举行了为期一个月的“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船山分局利用“坝坝电影”的方式,向群众普及国土管理法规知识;蓬溪局在县城区设立咨询点,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的政策,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从2012年1月起,市局积极选送国土资源案例,配合做好“以案说法”电视特别节目。2014年和2015年配合市政府法治办,到蓬溪县大石镇、安居区磨溪镇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2015年4月,组织人员到蓬溪县天福镇狮山村、长坪村,金桥镇瓦房沟村开展“送法进村”宣传活动。

通过五年来开展的普法活动,遂宁国土系统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了,提高了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国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治理

完善机制 普治并举

近年来,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普治并举,不断强化完善各种决策机制和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六五”普法期间,该局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印发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了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内部会审制度、国土资源听证制度等。凡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都实行由业务科(股)室起草,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报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均由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承办业务科(股)室、队(所)收集、整理具体行政行为初始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确定代理人出庭应诉,实现了权、责的统一,进一步增强了业务人员自觉学法意识、推进了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凡与本部门业务科(股)室业务范围有关的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室(局信访办)受理后均转由业务科(股)室按规定组织调解,增强了国土资源行政调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实行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了与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的良好局面。通过行政调解中的法律运用,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县(区)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全市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了市对县(区)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县(区)局提高案件办理水平。积极落实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涉及到吊销许可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法律文书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五”普法以来,遂宁国土资源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撤销和行政赔偿案件,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行风建设明显好转,受到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好评,切实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了法治国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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