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查处一起扣押农民工工资卡案件 分包负责人被罚 农民工领到工资

遂宁日报 2021-05-20 10:33 大字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用人单位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一些承包人或班组长私自扣留农民工银行卡,甚至将卡上的钱挪用,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根本利益。近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查处了一起此类案件。

“都这么久了,我们的工资一直都没发下来。”今年2月11日上午,黄某、张某等29人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某建筑项目拖欠他们工资一事进行了反映。据黄某介绍,2019年11月,他与20余名工友在物流港一建筑工地做砖工和抹灰工,期间该项目分包负责人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们办理了工资银行卡,但直至当日,他们的工资银行卡都没有发放下来,工资一事更是“只字不提”。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该建筑项目共拖欠29名农民工工资38万余元。

了解情况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联系该项目负责人到部门接受调查询问。

半小时后,该项目负责人和分包负责人来到了协调现场。“你们的工资发放情况是怎样的?农民工的工资银行卡呢?”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该项目分包负责人从包里拿出一叠银行卡,通过现场核实,仅有十几张。“工资银行卡里面的钱是不是都在?”面对工作人员的追问,分包负责人连连摇头,对于卡上钱的去向也并未过多提及,只表示这些钱在集中后又均匀分配到了更多的农民工手中。

“你这属于‘拆东墙补西墙’,是违规的。”面对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该分包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每名农民工工资比例的30%现场发放工资,剩余的70%于3月10日前全部结清。随即,该分包负责人从包内拿出了11万余元现金,并在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比例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期间,部门工作人员责令该分包负责人立即返还所有扣押的工资卡,该分包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

为了督查该分包负责人履行责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一直密切关注着这29名农民工工资及工资银行卡退还情况。但让人意外的是,该分包负责人承诺退还工资卡一事却迟迟没有兑现,直至3月1日,仍有15名农民工的工资卡被扣押。随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该分包负责人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分包负责人并未按期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根据相关规定,该分包负责人受到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该案涉及的29名农民工逐一进行了回访,得知分包负责人已经将他们的工资全部结清。(全媒体记者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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