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改革让项目跑出“加速度”
12月22日,位于遂宁高新区的四川冠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工程已进入打桩阶段。“7月签了合同和‘标准地’协议,9月就进场建设了。整个项目进展比较快,全程‘最多跑一次’,部分费用园区‘买单’。”项目经理李辉艳说。
李辉艳所说的“标准地”是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区域评估,带着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科研投入强度等至少五项基本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拿地前,企业会签署一份标准地协议书,上面规定相关义务和责任、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等,比如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一定标准等。拿地后,企业便可通过“一窗受理”,极大简化各类审批,缩短了拿地到开工时限。
“遂宁市面积全省倒数第二,耕地保有量与面积占比49.88%,居全省第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耕地保有量的87.26%,居全省顺数第二,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产业发展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标准地”能从源头杜绝低质低效项目占用稀缺土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效益,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同时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自然资源系统“放管服”改革。
2019年9月,遂宁出台《遂宁市工业项目“多标合一”(标准地)改革试点方案》。遂宁高新区作为试点区域,随后出台了“标准地”供应管理办法,细化工作职责、指标体系和管理措施。
去年9月,四川上达电子有限公司竞得遂宁首块“标准地”。“9月中旬签了协议,9月下旬就开始打桩了。原本需要花费两个月进行各种证件办理,实际不到两周就办好了,现在项目一期已经进入厂房外部装修阶段,即将投产。”上达电子项目负责人唐雷说。
“我们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优服务、事后强监管’的思路,全过程开展精准服务。”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说,项目准入的硬性指标,会在出让前一次性公示,让企业在拿地前做到心中有数,引导企业按需拿地、量力而行,实现“企业选地、地选企业”,进一步促进公正公平、精准招商、项目落地。此外,对投资项目开竣工节点监管,调整为对项目咨询、审批、建设、验收、投产、违约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督促项目严格按照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建设生产。
对企业来说,“标准地”改革让项目跑出“加速度”,节约了大量时间成本。“我们是机械设备零配件生产企业,早一个月开工就能增加500万以上的收入。”李辉艳说。
对园区而言,“标准地”改革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以前相比,企业拿地会更加理性,注意量入而出、适度消费,促使企业集约节约利用,推动企业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目前,遂宁高新区已供应标准地5宗,面积365亩,成交总价款5840万元。
为了降低工业项目用地土地粗放利用风险,遂宁还通过出台市本级出让工业用地指导价、将“亩均税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展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将信用嵌入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等措施,综合施策,进一步促进工业项目集约用地。“比如项目竣工后,亩均税收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差额部分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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