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出台“十条措施” 拿出“真金白银”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
●“十条措施”对特色企业或经营户、企业扩大投资、商贸服务业企业参与商贸促销活动、企业和机构承办展会和论坛等进行补助,同时对企业升规入统、开展特色美食评选活动、外贸进出口企业加快发展等进行奖励。
(全媒体记者梁惠)近日,遂宁高新区印发《遂宁高新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和支持遂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效益,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针对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两上”企业),《措施》规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并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企业,且在2年内培育为“两上”企业的,在新增为“两上”企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时对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零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两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两上”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5%、30%、5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1万元、2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指出,鼓励大型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购物中心新成立统一核算的商贸法人企业,只要营运商业设施超过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数据入库应统尽统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持续开展遂宁高新区“十大特色菜品”“十大特色名菜”评选活动,对当期获得“十大特色菜品”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评为“十大特色名菜”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打造特色美丽街区是遂宁高新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此,《措施》要求,对入驻遂宁高新区特色美丽街区,符合规划业态、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或经营户,稳定经营1年以上,经营面积超过30平方米(含),按照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助,最高10万元,对实际装修低于200元/平方米的,按实际装修金额进行补助。
除此之外,凡符合遂宁高新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新建或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成本)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纳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和机构承办经遂宁高新区认可的省级以上展会和论坛,给予承办单位活动费用最高80%、最高200万元补助;对企业到市外参加遂宁高新区认可的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展会,每次活动分别给予0.3万元、0.5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以园区内商贸服务业企业参与为主体的年度大型商贸促销活动,经认定,对促进产业发展、刺激消费潜力具有一定作用,给予主办方活动费用50%的补助,单家活动主办方年度累计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为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措施》指出,对新备案的外贸进出口企业且年度进出口额超过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度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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